2023年田径投掷精英赛(1-4站)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6-07-19 01:00:06

(一)本项赛事为协会Ⅲ级赛事,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须通过注册单位报名参加。
(二)报名条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注册运动员须在报名项目中至少达1次一级及以上成绩;根据报名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的最好成绩排名,前12名获得参赛资格。特邀单位和运动员参赛的,须经中国田径协会批准。
(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需经世界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执行。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注册卡,如没有收到2023年新注册卡的运动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或2022年注册卡参赛。
(三)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内容执行。
(一)各单项录取个人前8名。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只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电子证书。
(二)本项赛事作为中国田径协会Ⅲ级赛事,运动员参赛并取得一定成绩方可获得更高级别赛事参赛权益(例如,在本赛事或其它Ⅲ、Ⅳ级赛事中取得2次一级成绩或1次健将成绩,方可参加Ⅱ级赛事,如全国大奖赛等)。
(三)报到: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而又没有按照赛事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将每人交200元的竞赛安排损失费。
(四)凡规程和补充通知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个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五)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1名领队和1名教练员参加。